设为首页 | 服务项目 | 业务特色 | 收费标准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咨询留言  | 闲情逸致  | 超信客户
首 页刑事辩护经济合同行政诉讼执行代理婚姻家庭商标专利工伤医疗交通事故公司企业金融保险建设工程房产纠纷 
      当前位置:主页> 世间自有公道 付出就有回报 > 文章内容

世间自有公道 付出就有回报

来 源:   发布时间:2009-5-11   ( 阅 读 次 数:3906 )

 

离9月份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已剩下不多的时间了,为了实现心中的梦,又有数计万计的法律人将要踏上征程。现在正是紧张备考时期。看到兄弟们挥汗如雨的样子,不禁想起了当年备考的日日夜夜。

    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其难度是毋容置疑的。其实也不用怕,只要付出,就一定能成功。
    我是大专毕业,在学校学的是化工。进法院前,从没接触过法律。只是后来参加了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的学习,拿到了法律本科毕业证。但也从没接受过系统的学习,全是靠的自学。我是2004年7月拿到的毕业证。当年就报名了。我当时的想法是练习一下,为后来“漫长”的司考路作准备。因为,听说正规的法律本科生甚至研究生都有考个三、五年才过的,而我这样的非正规军,要准备的就是万里长征了。第一年只是试试司法考试厉害。报着这样的心态,我报名后开始了复习。买了法律出版社的一、二、三卷。由于山大的学习刚结束,也有一点的积累。在报名后的两个月内,说实话我是真学了,白天、晚上。但说实话:我没有要考过的决心,只是摸底。因为心态上不行,直接影响学习效果。特别是第一卷的学习中,由于内容太多、太杂,有些东西很难理解。我就采取了放弃的战略。我当时的想法是:由于都是记忆的东西,就是记住了,到第二年也记不住了,还得重新记。所以有很多的知识点我都连看也没看。法理学、法制史基本让我无情地淘汰了。第二、三卷也是这样,有很多东西都放弃了。2004年9月18日,我是报着无所谓的心态走进考场的。考试也很放松。考完后也没有期待成绩出来的感觉,就感觉是参加了一场无所谓的考试。12月4日成绩出来了,我一查:348分。其中第一卷73分。总共离合格线差12分。我愕然,原来我不应当这么小看自己。我后悔,如是不是自己的心态不端正,也许就过了。我对过答案后发现,第一卷法制史12分中,我只猜对了一个单选,只得了1分,法理也才得了3分。如果当初我能好好补上这两门,也许就不是现在这个结果。可一切都过去了,后悔是没用的。
    通过04年的考试,我明白,司法考试其实并没想象的那么难,只要自己下定决心,肯下苦功就能成功。于是我期待在05年的考试中证明自己的实力。
    转眼05年来了。我从过了“五一”就开始动手准备了。不过,这次我的心态完全不是04年的样子了。这次,我考虑的不再是考过考不过的问题了,我想的是如何在通过的基础上提高成绩。其实并不是不谦虚,因为有了04年的经验,我明白:有志者,事竟成。信心是成功的第一步。于是,白天在办公室,虽然当事人人来人往,但我都强迫自己静下心来深入下去;晚上,虽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我坚信“书中自有颜如玉”,外面的世界平静了,我依然坐在我的书桌前;在我的神经里不再有星期天、节假日,我的全部世界只有“司考”。同时我也吸取了04年的教训,不再放过一个知识点,不懂的地方就向别人讨教,直到明白为止。特别是对04年的瘸腿部分进行了重点对待。对近年的真题进行了认真研究。2005年9月17日我信心百倍地走进了设在日照市新营中学的司法考试考场。并很顺利地完成了四门考试。考完后,我对照司法部的答案进行了估分,前三卷320分,这时我相信我过了。同时我期望成绩能早下来。终于等到了这一天:409分,前两卷均比04年提高30分经上。我以日照市第三名的成绩通过了“天下第一考”。
    在此,我想对07司考人说的是:我们在考试之前,一定要有能通过的信心。象我这样没有法律基础,全凭自己自学,没有参加任何学习班的“门外汉”都能以高分通过。每一个人只有真心付出就能通过。“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愿你们的付出能得到回报。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站 内 声 明 :
“本网站是非营利性网站,旨在宣扬法律意识,交流执业学习心得。网内部分文章来自其他网站,只做为交流学习之用,相应的权利均属于原权利人。如权利人认为不妥,请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谢谢合作!”
   最新5篇热点文章

 继承纠纷起诉状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执行难!难在哪?
 本所任命王晓华周瑞资律师为副主任
 徐伯超律师、刘新民律师被曲阜远大工程有限公司聘为长年法律顾问。
   推 荐 文 章

 砥砺前行,共铸卓越——超信律师事务所2018年会
 本所任命王晓华周瑞资律师为副主任
 继承纠纷起诉状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本网站所刊资料,部分源于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 山东超信律师事务所备案号:鲁ICP备号
Copyright © 2004-2007 www.linyilawyer.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