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伯超,现为山东超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首席合伙人、主任,兼临沂市国资委评估专家。2002年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创办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2009年2月创办山东超信律师事务所。
1996年毕业于山东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各主要法律服务专业领域曾有不同程度的涉入,在处理疑难、复杂诉讼法律事务方面阅历较多,长于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和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部分案例在业内有代表性或有社会影响。
在执业中重视持续提升律师的综合素养,注重综合运用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和技巧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强调管理谋略和法律服务技能的有效结合,着重在疑难问题解决方案设计、谈判和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探索。
曾多次应邀参加有关法律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议和参政议政会议;多次接受过沂蒙晚报、鲁南商报记者采访,先后在临沂广播电台法律与生活、沂蒙晚报小璐帮办、今日看法等广播报纸节目中担任嘉宾主持或主讲人;曾作为单位的律师代表多次到北京、济南、上海参加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学习。
教育背景
1996年毕业于山东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与代理、行政诉讼、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东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业绩
在刑事诉讼领域,曾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如下:
罗庄区钱某故意杀人案
某某网吧故意杀人案
兰山徐某某非法经营案
临沂森立建筑公司刘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
在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领域,曾代理的部分重要案件包括:
新纪元油品公司诉石油股份公司侵占财产案
高某诉临沂某房地产公司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
孙某巨额遗产纠纷案
候某诉宋某专利实施合同纠纷案
在非诉讼法律事务领域,曾主要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外资并购、风险投资、破产和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先后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主要包括:
临沂中天建筑公司、临沂新纪元油品公司、临沂百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临沂鼎通工贸有限公司、临沂奥佳木业有限公司、临沂富贵房地产公司、临沂鹿鼎投资公司、临沂双联机床设备有限公司、临沂百大置业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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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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